商铺租赁期满是否可以自动续约
文章摘要:
商铺租赁期满是否可以自动续约?前段时间,小恐龙在网上看到一个真实案例:刘某在商业街租了一个商铺,当时与业主约定租赁期为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。合同期满后,刘某未与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,又继续使用该商铺近四个月,并交了租金。现在刘某决定不再租这个铺了,但业主要求刘某找人转租,否则不退回5万元押金。
前段时间,小恐龙在网上看到一个真实案例:刘某在商业街租了一个商铺,当时与业主约定租赁期为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。合同期满后,刘某未与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,又继续使用该商铺近四个月,并交了租金。现在刘某决定不再租这个铺了,但业主要求刘某找人转租,否则不退回5万元押金。

针对这一案例网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,如果刘某没有找到人转租出去,业主是否可以不退回5万元押金,法律上对于商铺租赁期满是否有自动续约的规定呢?
专家点评
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,租赁期满,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,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。按照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。”
可以看出,刘某与业主的租赁合同期满之后,又继续交租并使用该商铺的,该租赁合同已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,依法律规定,业主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,要求刘某搬出该铺,但要给刘某必要的准备时间;刘某也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,但要及时通知业主。
终止租赁合同后,刘某没有义务为业主再找新的承租人。至于业主扣刘某押金,是既没有合同依据,又没有法律支持的,业主应全额退还押金给刘某,否则刘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取回押金。
小恐龙提醒,租期满约之后要及时签订续租合同,可以在后期减少一些纠纷,如果您有商铺或者写字楼租赁的需求,可点击页面右侧“在线咨询”按钮,我们竭诚为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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